首页 > 财经 > 正文

国家医保局:因疫情影响缓缴医保费不影响医保待遇
2020-02-21 01:00:45   来源:东方头条   

中国网财经2月20日讯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日(2月20日)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副司长段勇、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北大一院主任医师王贵强就关爱举措、医保报销、诊疗方案等回答媒体提问。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中国网 杨佳 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慢性病患者用药的问题,目前国家有没有放宽开药量的打算,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医保报销是否有绿色通道?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无法按时缴纳医保和医保报销的人,是否有具体解决办法?

熊先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工作。具体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线上办理,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的方式,常规事项“不见面办”。二是开通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绿色通道”,紧急事项“及时办”。三是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特殊事项“便民办”。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实行非急事项“延期办”。五是做好医保经办机构场地的防护,消除隐患“放心办”。

我们把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的问题作为“便民办”的重要内容。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各地也积极进行了落实,例如山东、海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对于门特病等患者,支持根据病情需要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北京市支持所有门诊用药在遵医嘱、保安全的情况下,开药量放宽至3个月。

对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患者,要求统一为医保资金的拨付和结算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对于持卡患者,在医疗机构做直接结算,医保支付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再去做结算。对于未持卡或者医保待遇异常的患者,各地特别是湖北省等患者较多的省(区、市)普遍采用了医院记账的形式,医保也以预付金为医院提供资金保障,待疫情结束后将统一组织清算。

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部分医保的经办业务,实行非急事项“延期办”,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缓缴医保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相关热词搜索:医保 影响 疫情 待遇 国家

上一篇:澳洲去年第四季度工资增长0.5% 全年增长2.2%
下一篇:最后一页

济南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路24号   联系人:司律师   电话:18053115917
手机:0531-80961678   微信:18053115917   QQ:709581498   邮箱:709581498@qq.com
网站地图 (XML地图 / 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