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
户口迁移证当天能取吗
去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迁移手续合符规定,当日即可以拿到户口迁移证。
您应该持个人申请、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领取《入户审批表》。然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后开出《户口准迁证》。
准迁证办理失事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持本人身份证到国土局打《无房产查询证明》
2、身份证、全家户口本。已婚的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当时开具两份的,其中一份交到人力资源,另一份公安局需要)。若有再婚或离异的需相关证件。
3、调动通知一份、入户信息卡。
4、落户地房产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还有同意落户声明书(亲友本人一般无需去)。
相关知识:户口迁移亲属投靠所需材料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