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政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到龄职工的数目也显著增多,但是部分到龄职工表示,不知道该怎样办理手续。部分企业也表示,突然出现退休职工也没头绪。鉴于此种情况,莱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退休政策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向广大企业、职工进行解释。
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莱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单位职工,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单位缴费满15年的,由单位经办人带退休人员本人档案、养老保险手册、烟台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企业退休人员详细信息、数据填报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银行个人账户(农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于退休当月到莱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退休科办理手续。自由职业者、个人挂档缴费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缴费年满15年的,本人到劳动事务代理科申请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