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先孕上户口的方式
(一)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二)按以下材料及程序要求办理上户口
1、孩子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2、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4、孩子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5、孩子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孩子未落户证明。
二、未婚先孕如何办理准生证
(一)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4、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5、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6、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包括: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
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
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3、拿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4、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5、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6、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对于未婚先孕准生证的办理,由上可以看出,双方当事人必须先补办结婚证,然后才能进行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三、用人单位辞退未婚先孕职工违法吗
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不得未婚先孕,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以未婚先孕辞退员工的做法是违法的。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虽然“未婚先孕”存在道德问题,但规章制度直接将 “未婚先孕”本身作为“严重违纪”行为加以界定,不符合国家对于女职工给予特殊保障的立法本意,也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