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摩托车实习期酒驾,怎么处罚?
2020-03-14 12:00:09   来源:   

 近日,xx大队在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查获两名实习期酒驾的交通违法驾驶人。由于两名酒驾当事人张某和郑某都尚在驾驶实习期内,因此在接受交通违法罚款的同时,驾驶证也将随之注销。下面随着法律快车的小编去了解更多的内容吧!

\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7日21时30分许,民警在对一摩托车驾驶员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当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26mg/100ml。民警在随后的调查询问中还发现,驾驶员张某于2017年1月刚刚取得E照准驾资格,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还不满一年,正处在驾驶实习期。

  半个小时之后,民警又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驾驶员郑某40多岁了,好不容易取得E照增驾C1资格,当晚与朋友在路边饭店聚餐,喝了点酒后心存侥幸驾车离开,没料到刚上路不久就被民警查获。侥幸过后,郑某不仅要为自己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罚款“买单”,还将接受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法律处罚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然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多醉才算醉酒驾驶?

  醉酒是一种在饮酒后已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的状态,在此种状态下再进行驾驶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行为。根据"国标"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代书遗嘱需要哪些有效条件
下一篇:无证驾驶还酒驾怎么处罚

济南法律服务中心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路24号   联系人:司律师   电话:18053115917
手机:0531-80961678   微信:18053115917   QQ:709581498   邮箱:709581498@qq.com
网站地图 (XML地图 / 百度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