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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工裁员的条件
2020-03-15 10:43:46   来源: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保护伞,符合法定条件公司也是可以裁员,三期女工裁员的条件是怎样的?如果不符合条件对三期女工进行裁员是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三期内的女员工解除合同怎么赔偿?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三期女工裁员的条件

  一、三期女工裁员的条件

  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二、三期内的女员工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1、劳动者自己辞职:如果是劳动者自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三期期间不得以非过失过裁员来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对违法解除的应支付赔偿金,即2倍的经济补偿金即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三、三期女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情形,其中就包括女职工三期的顺延。因合同到期属于客观情形,且三期属于合同到期顺延的法定情形,因此只要女职工在合同期内怀孕的,即符合到期顺延的规定,即便女职工因不知情已经离职的,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三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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