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变更抚养权起诉状怎样写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xxx,女,1973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xxxx。
被告:xxx,男,1974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xxxx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将原被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为原告所有并判决被告承担孩子每月的抚养费;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协议离婚,协议约定了原被告所生孩子由被告抚养。之后,被告成立家庭并生育孩子,便将原告的孩子让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现在,被告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付出很少,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年事已高,没有精力和体力来抚养孩子。原告作为母亲希望能够抚养自己的孩子,将孩子健康的抚养成人,望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与法律,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青岛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2015x月xx日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几个情况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争夺子女抚养权如何收集证据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